南三镇东湖村风貌提升项目(新湾派出所-蟛蜞坉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南三镇东湖村风貌提升项目(新湾派出所-蟛蜞坉段)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X-2024CG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三镇东湖村风貌提升项目(新湾派出所-蟛蜞坉段)
三、采购预算:995239.59元人民币
四、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供应商须具备主项或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 持有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在 202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磋商文件的地点: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0号之一第四层408室。
九、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提交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投标登记,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9 时 30 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0号之一第四层408室。
十二、特别说明:
1、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本次采购项目有关公告在广东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hxzb.com.cn/)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3、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必须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0号之一第四层408室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9-3389216;邮箱:hxzb520@163.com
采购人: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18125911277
广东珩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